第B2版:文摘

一封“公开信”推动“一胎制”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下简称《公开信》)。信中阐述了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必要性。自此,举国上下,不分城乡,将“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推向高潮。
如何变成“只生一个”
  从1970年开始,国家逐步认识到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彼时,社会生活走向正轨,中国人口出现井喷式增长。统计数字表明,在1970年,平均一对夫妇要生育5个孩子。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我国实行“晚、少、稀”的人口政策。“晚”是男25周岁以后、女23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少”是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1978年,中央又提出“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人口政策。此时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靠舆论宣传和群众自觉来实行。
  1979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会议上,“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取代了“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的政策。在这次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的陈慕华说:“全国要制订一个政策,首先要各省、市自己搞试行。”
  从这一年的9月1日开始,上海市开始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并发放《独生子女证》,凭证享受奖励待遇。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大事要览》记载,1978~1979年间,河北、辽宁、上海、北京、天津、江苏、吉林、山西等省、市先后作出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中,都有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要求或规定。与此同时,中共领导人李先念、陈云、华国锋、邓小平相继在公开场合提倡“只生一个”。“一胎制”的轨迹渐渐明晰。
  “公开信”出炉
  为论证“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可行性,在《公开信》发表前,中共中央办公厅举行了多次座谈会。在其中一次人口座谈会上,时任七机部二院副院长的宋健语惊四座,提出若再不控制人口,以后大陆上都没有立足之地了,只能站到水里去。
  在这之前,宋健等人在《光明日报》发表以控制论对我国未来一百年人口发展趋势进行测算的结果:“为使我国人口将来不再有大幅度增长,应该在今后30~40年内大力提倡每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一胎制”的方案仍进行主义之争时,此文无疑为“一胎制”提供了现实的科学依据,受到相关部门重视。
  在这次会议上,宋健再次成为焦点,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的胡耀邦点名宋健起草《公开信》。
  1980年9月25日,《公开信》发表,1982年计划生育被中共十二大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此后,全国各地,不分城乡,都开始实施“一对夫妇只生一个”的紧缩计划生育政策,对于超生家庭给予严厉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成为一场波及中国大部分家庭的“生育革命”。
  中央为何以《公开信》的形式,而不是中央红头文件的形式来发布政策,当时正在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参与工作的张敏才认为跟当时阻力太大有关,“《公开信》是对党团员的号召,让他们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做群众的工作。这是解放后政府第一次使用这种形式发布政策。”
  不一样的声音
  在“一对夫妇只生一个”成为全国上下的一致声音时,1984年7月,刚从美国学习归国、对统计学有很深造诣的马瀛通写出 《人口控制与人口政策中的若干问题》提交中央,重提上世纪70年代“晚、少、稀”的人口政策,并将本世纪末12亿人口的目标,改为12亿左右。
  报告得到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赞赏,并先后作出批示。在一次论证会后,中央将原《公开信》中所提到本世纪末人口不超过12亿的目标,改为12亿左右。
  也是在这一年,中央发出七号文件对“一胎制”做出调整,第一次明确使用“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表述方式:“在大部分农村地区,要逐步做到允许第一胎生女孩的再生第二胎。”而政策放宽后,实际生育率并没有因此而上升,反而略微下降了些。
  (摘自《解放日报》杨敏/文 201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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