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贤林
到去年12月底,常山县何家乡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圆满结束。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部采取自荐直选的方法,充分体现公平竞选、广泛参与、尊重民意的原则。对目前正在全面铺开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来说,何家乡的选举试点有几方面值得借鉴:
一是加强对《村委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自治、民主选举的意识。对“两法”的执行情况,县、乡人大认真给予监督检查,以促进“两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对乡镇、村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选举中每一个程序每一个环节不出差错。同时,作为村民选举委员会和工作人员一定要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不能有倾向性行为,不能有偏向某一方的思想意识。
三是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在选举中做到“八个公开”。即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公开、选民名单公开、自荐报名对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公开、办理委托手续的人员公开、选举日期公开、选举地点和投票时间公开、选举工作人员公开和选举结果公开。同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民主议事、民主理财制度,确保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有章可循,确保村民代表的素质逐步提高。通过完善各项制度,使竞选对象充分认识到村里重大事项和资金支配不是村委会主任一人说了算,而是要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由广大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才能决定。
四是全面督查,认真组织检查验收,确保选举质量。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2010年11月下旬至选举结束,常山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县民政局等部门派出得力干部,分别就何家乡14个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督查。对村班子问题较多,宗族、宗派势力干扰较大的村,乡里和县联系部门派出得力干部进行指导。选举结束后,有关部门又抽调人员分赴有关村进行随机抽查,采取听、看、问、访等方式,组织检查验收,保证选举程序规范合法,措施到位,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作者单位:常山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