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日前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当下各地正在开展的将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农村土地“置换”确实有必要,但是要让农民共享并逐步扩大“土地剪刀差”带来的利益,共建共享城市化的好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引发的诸多社会矛盾。
据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东部地区有5%至10%的农民在城市里购房,大约有1500万户宅基地处于闲置、空巢状态,浪费严重。
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贾生华教授建议,我国在制度设计方面,可以探索开展继联产承包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之后的又一次土地制度革新,制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和土地承包法、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例共同构成我国土地市场的完整法律体系。
他认为,在此法律调整的基础上,村集体应成为土地市场的供地主体,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直接进入市场,土地的市场价值完全进入农民的口袋。由目前的国有土地垄断供应,变成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多头供应,这对城乡统筹发展可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而一些基层干部也普遍认同,在政府主导规划下,土地收益应越来越多地让农民分享。
(摘自《经济参考报》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