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文摘

神秘香料让欧洲

厮杀300年

  肉豆蔻原产印尼,是举世闻名的香料。几百年前,人们把肉豆蔻视为珍宝,它不仅成为“王室食品”,也是贵族文人爱用的迷幻药。为了寻找它,西方航海大国历尽了艰辛;为了垄断它,从15世纪开始,葡萄牙、荷兰、英国等欧洲国家浴血争夺了300年。
  神奇香料风靡欧洲
  13世纪时,英国、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国的上流社会已对肉豆蔻非常熟悉。在伦敦,0.5千克肉豆蔻的价值与3头羊差不多,可以称得上世界上最贵的香料。但不管是王公贵族,还是富商名流,都不知道它产自哪里。唯一清楚的是,肉豆蔻是由阿拉伯商人带来的。
  15世纪航海世纪到来,欧洲各国开始寻找肉豆蔻。西班牙王后说服国王资助哥伦布,让其寻找肉豆蔻这种香料。但哥伦布的努力毫无结果,却意外地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与此同时,另一海上强国葡萄牙也派出达·伽玛率领舰队寻找肉豆蔻的产地。英国、法国、丹麦等海上强国也将寻找肉豆蔻作为海外扩张的动力。
荷兰人垄断香料贸易
  1499年,达·伽玛越过印度洋,占领马六甲,发现了梦寐以求的肉豆蔻香料岛——班达群岛(今属印度尼西亚群岛)。很快,葡萄牙人通过武力和收买等手段占领了这个小岛。此后,肉豆蔻香料贸易一直被葡萄牙王室所垄断,直到1537年,葡萄牙王室才放宽对葡萄牙普通商人进行香料贸易的限制。
  1598年,荷兰人登陆印尼。当时,统治当地的万丹国苏丹与葡萄牙人正好发生战争,荷兰人出手帮万丹人打败了葡萄牙人。万丹苏丹为感谢荷兰人的帮助,允许他们在当地设立贸易办事处。1599年,荷兰人成为班达群岛的新主人。荷兰人靠着贩卖肉豆蔻获利颇丰,消息传开后,更多商人争先恐后地前往印尼,仅3年,就组织了14支远航队,其间还组建了许多贸易公司,各公司为暴利而展开激烈竞争。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荷兰政府建议将各公司联合起来组成统一的公司。1602年,“东印度公司”宣告成立。
2000%的利润回报
  荷兰人以强硬手段垄断了肉豆蔻贸易后,欧洲各国商人纷纷来到阿姆斯特丹的交易所,以惊人的价格购买肉豆蔻。东印度公司也暴富起来,其利润最高时达到2000%。
  1603年,一支英国舰队来到香料群岛,强行占领其中两个小岛,此后,双方的战事一直僵持不下,直到1667年才通过外交谈判达成妥协,签订了《布列达条约》。条约规定英国用占领的兰岛换取荷兰在北美洲的属地——曼哈顿小岛,后来改名为纽约。
  1770年,一个名叫皮埃尔·普瓦沃的法国探险家、园艺家偷偷登陆班达岛,开始有组织地秘密走私肉豆蔻的幼苗,将肉豆蔻香料业转移到非洲东岸,使得荷兰的专卖不再。1810年,英国控制了班达群岛,还把班达岛上肉豆蔻幼苗移植到了马来西亚、加勒比海岛屿等地。
  1814年,英荷签订伦敦协定,英国答应归还占领的荷属班达群岛。不过,从那时开始,肉豆蔻的价格直线下降,不再是奢侈品的象征。
(摘自《环球时报》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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