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刑法修正案(八)等草案将于12月20日至25日上会审议。曾列入今年修订计划的土地管理法却将无缘审议。
现行土地管理法颁布于1986年,并于1988年、1998年、2004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将之列入任期内提交审议草案。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资格是土地管理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经政府征收为国有,才具备入市流转资格。由此,导致了小产权房屡禁不止、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血案频发。为了突破这一限制,近年来成都市、重庆市等地方政府均做了一些探索,但至今未能获得法律上的认可。
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本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立法问题将在土地管理法中做统筹考虑。
(摘自《财经》杨佳秋 徐凯/文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