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月11日,由省农业厅举办的第二届科技创新周开幕,本届科技创新周的主题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你我他”。开幕式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报告,这也是今年省农业厅举办的第三期浙江农业论坛。今天,本报摘要刊登论坛精彩观点,以飨读者。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状况
我国从2001年7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至今,农产品定点监测城市从当初的京津沪深4个扩大到目前的259个,蔬菜、畜禽水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当前,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市场和环境的制约,而且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和公共媒介的发展,信息传播速度日新月异,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旦出现问题,不仅将影响到消费者利益和一个地方的声誉,而且还会对整个行业和产业构成威胁,甚至带来灾难性、毁灭性打击。为此,各地要通过生产管理措施和标准化、规范化手段,确保农产品合格率在96%以上。对4%以下的不合格农产品,要通过执法监督和专项整治来解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
“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础,建立健全标准、检测、认证、执法、应急和风险评估6大体系。工作原则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标准化生产,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和组织化程度;一手抓执法监管,强化产地安全、投入品监管、生产控制、包装标识和质量追溯管理,及时解决问题和隐患。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检打联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目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分工总体明确,但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些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的问题。下一步,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责任,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加快建立起“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的责任体系。凡是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部门必须担负起相应的监管职责。同时,要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的联动机制,强化与各部门在监督管理、监测抽查、执法检查等方面的衔接。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农业部门在处置突发性事件时,重点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反应要快。要细化和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工作保障,提高敏感性和应急处置、媒体应对、舆论引导的能力。一旦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掌握情况、分析原因,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努力将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同时,要建立起畅通、快捷的信息报送渠道。
二要依法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事,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该牵头的要履职尽责,属于参与的要主动配合。同时要注意把握尺度,反应不要过度,防止扩散、发酵。
三要联合行动。坚持全国“一盘棋”,建立跨区域应急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联防联控、检测信息互通和内外有别的披露制度。
四要超前预警。对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立足于防。要加强检验检测,科学掌握风险隐患,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针对性措施。特别是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在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不实信息要及时澄清,属实信息要迅速排查处置。
五要建立制度和机制。部里已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和披露管理规定,省里也要制定符合实际的相关制度,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本报记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