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我省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已达65.5%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姚力丹)日前,省经信委、省统计局联合发布了《2009年浙江省能源与利用状况白皮书》。报告显示,农村生物质能、垃圾及生物质焚烧发电等清洁、优质能源在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正逐年提高,到去年年底,全省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已达65.5%。
  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全省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用能中,秸秆和薪柴消费折合标准煤62.9和92.8万吨,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折合标煤49万吨。截至2009年底,全省已有沼气用户14.4万户、大中型沼气工程7059处,年产沼气1.4亿立方米,相当于可替代常规能源10万吨标煤。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百万农户沼气利用计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并已在龙游、长光开工建设两个总装机2.7万千瓦的以秸秆等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和一个2兆瓦的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发电示范项目,以此加快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开发。
  省统计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是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一五”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目前,我省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7.3%,能源利用率累计提高约4.5个百分点,已完成节能减排总目标的85%。下一阶段,我省将围绕提高控电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社会节能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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