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县(市、区)推荐审核申报,各市复核,省农业厅组织评审和网上公示,杭州农法生猪专业合作社等182家合作社最终被确定为第三批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
省农业厅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切实履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职能,加快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步伐。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创新机制,探索农业转型升级新路子,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为建设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
据悉,省农业厅将对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实行优保劣汰。 (孙农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