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林农遇侵权可找“娘家人”

我省林业系统将建法律援助工作站

  本报讯 (记者 曹丽娟)林农在林地承包经营、勘界发证、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森林保险、征地补偿等方面遭遇侵权怎么办?可找“娘家人”——法律援助中心林业工作站。近日,省司法厅、林业厅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帮助、引导弱势群体依法正确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据省林业厅政法处处长吴晓平介绍,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广大林农遇到的涉林法律问题不断增多,经常面临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试点,旨在为林农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基层,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法律援助中心是由国家拨款设立、为需要律师服务但无力聘请律师的弱势群体及法律规定的特定人员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机构。目前,省财政每年拨付给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运作资金大约有7000万元。据悉,首批试点单位为14个,其中包括省林业厅、丽水市林业局、衢州市林业局、湖州市林业局以及10个县级林业部门。法律援助中心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咨询、初审案件、向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收入农民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等。
  本次试点时间自今年7月起至明年6月底止。明年7月份开始,全省林业系统将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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