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副市长 金建新 丽水市有森林面积14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0.8%,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享有“秀山丽水、浙江绿谷”、“中国生态第一市”等美誉。2009年11月公布的《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显示,丽水市生态环境指数达到96.4,为全省最高。丽水已获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五连冠。
丽水最大的优势是生态、最大的财富是森林。依托丽水的生态优势和广袤的森林财富,2007年我们开始启动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并明确提出了2010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2011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虽然丽水不缺山、不缺树、不缺生态,但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怎样把生态优势和自然山水引入到城市里面,是我们在创建森林城市过程中必然要考虑的问题。
丽水原来是“开门见山”,现在我们要打造“开门见绿,抬头见树,人居依林”这样一种美景。具体讲,可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建设一个以“山上森林为面、三沿景观林为线、城镇村庄绿化为点的大森林格局”;二是彰显“城乡统筹、林居相依、山水相融”的特色。
2008年,丽水市率先编制了《生态文明建设纲要》,目的是解决“如何利用生态优势来促进经济发展”的问题。全市通过做好生态保护、优化、建设和恢复4篇文章,推进生态产业、生态集聚、生态设施、生态涵养和生态文化等五大工程,变生态优势为经济优势,以优良的生态和优美的环境吸引更多人到丽水来投资兴业、观光旅游。形象地说,就是“举生态旗、打生态牌、创生态业”。
那么如何看待创建森林城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呢?首先,生态环境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创建森林城市是优化生态环境的有效手段,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说,丽水抓森林城市创建就是抓生态环境,就是抓生态文明建设。其次,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灵魂。在创建森林城市过程中,我们以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谷文化”为载体,开展森林文化建设。第三,生态经济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条件。没有发达的生态经济作为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是难以巩固和持续的。丽水在建设森林城市过程中,通过积极发展森林产业,激发林业活力,促进兴林富民,为丽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建设大森林、发展大林业”,是丽水贯彻落实“森林浙江”的重大战略举措。下一步,丽水将按照强化五项措施、实现五大转变的要求,做好这项工作。就是要强化改革活林举措,促进部门林业向社会林业转变;强化产业强林举措,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强化人居依林举措,促进山上造林向城乡绿化转变;强化科技兴林举措,促进低效林业向高效林业转变;强化依法治林举措,促进单纯保护向科学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