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养老首倡“社会照料”

  全国人大法工委联合民政部近日就《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到地方调研。专家指出,这意味着老年法的修订工作进入实质阶段。修订稿贯穿了加强政府责任这一基本思路,强调政府健全老年人权益的各项保障制度。
  据悉,老年法在修订过程中删除了“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的规定,强化了老年人居住权和房产权益的保护,增加了禁止对老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规定。
  随着我国老年人口高龄化和老年人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家庭照顾资源不足,对社会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获得社会照料服务越来越成为老年人特殊而重要的一项权利。鉴于此,修订稿新增了“社会照料服务”一章,就社会照料服务的主要内容、发展机制、保障措施等做了相应规定。
(摘自《法制晚报》温如军/ 文 201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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