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2版:浙江海洋与渔业

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

7月1日施行

  本报讯(通讯员 政法)农业部近日发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并将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登记办法》明确规定了适用范围、水域滩涂养殖权概念、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机构、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程序等内容。
  有关人士介绍,过去我省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2007年省海洋与渔业局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办法(试行)》,对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等相关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下一步,该局将依照《登记办法》,对《浙江省水域滩涂养殖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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