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浙江气象

台州:气象防灾减灾 部门联合会商

  本报讯 (通讯员 陈卫良)近日,台州市正式建立气象防灾减灾联合会商制度,明确规定市级有关部门要与气象部门会商灾害性天气,研究提出防御措施。
  据悉,该市联合会商由市应急办、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海事局和旅游局等10家单位组成。制度规定,一般气候换季和重要农时安排定期会商,逢有台风、暴雨、强冷空气等灾害天气影响,举行不定期会商。10家单位将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共同分析气象条件对各行各业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意见和建议。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