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

财政部:财税制度应城乡有别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所长贾康近日表示,财税制度的改革,应该遵循“城乡有别”的原则,“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推进统筹城乡建设,让广大农民也能与城市人一样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务。”
  贾康认为,财税权作为政府调节社会财富的一个重要杠杆,在推进统筹城乡建设中,不应该继续搞平均制,而应该因地制宜。如中西部资源丰富,通过征收资源税,形成政府财税收入主源;东部住房消费高,可以通过征收住房消费税,形成主要财税收入。“在当前这样的国情状况下,城乡收入差距还比较大,在实现农村增收致富的过程中,要调整城乡收入结构,可以通过财税方面的制度来寻求突破。”贾康说。(摘自《重庆晨报》罗强宋岩/文 2010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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