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订单农业作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引起农村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越来越大的兴趣,其辐射效应也越来越大,这固然是一种可喜的现象。但近日笔者在一些乡镇采访时了解到,在订单农业中出现了几种订单陷阱,有必要提醒农民,要严加提防。
一是名曰订单,实为推销商品。某镇种田大户孙某去年春通过中间人与日本客户订了150亩的日本大葱合同,条件是必须购买日方的葱籽,孙某仅购买葱籽就花了6500元。可到了秋季,孙某却找不到中间人。日本大葱长得又细又长,本地人根本无人问津,孙某无奈,只得将大葱四处送给亲朋,蒙受了很大经济损失。
二是言而无信,订而不收。某镇几十个农户与外地一中介商订了甜菜供销合同,但到秋天收购时,收购方不是压价,就是用白糖顶替收购款。没办法,农民是卖完甜菜又卖白糖,增产不增收,还赔了不少。
三是合同草率,官司难打。据有关人士介绍,一些乡镇种田大户销售心切,只要有人收购农产品,在不经考察的情况下就匆忙签约,结果带来很大风险。因目前农产品大多是卖方市场,所谓订单往往附加一定条件。比如某镇通过中间商与日本某公司签订1000余亩优质米供销合同,条件是使用日方种子和化肥。到时如果日方毁约,找不到中间商,官司都没处打。所以,农民朋友对此应有足够考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赵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