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家顾问

今年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

指标安排量不低于计划总量的5%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达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要求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对农村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单列,计划指标安排量不得低于国家下达当地用地计划总量的5%。
  用地计划明确,要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要优先保障已列入中央新增投资计划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要安排好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的用地计划,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要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要统筹安排城乡用地,适度控制大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农村建设用地。
  凡没有按要求落实住房建设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有关省(区、市)将被扣减相应计划指标。 (夏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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