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一定补贴。
2005年:中央财政继续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地方财政也要根据当地财力和农业发展实际安排一定的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2006年: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
2007年: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因地制宜地拓展农业机械化的作业和服务领域,在重点农时季节组织开展跨区域的机耕、机播、机收作业服务。建设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水稻插秧、土地深松、化肥深施、秸秆粉碎还田等农机化技术。
2008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重点在粮食主产区、南方丘陵区和血吸虫疫区加快推广应用。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公司。
2009年: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将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具纳入补贴目录,补贴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带动农机普及应用和农机工业发展。启动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重点加强示范基地、机耕道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服务和安全监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