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近年关,不少地方传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取得明显成效的消息,涉及的农民工人数和工资数额相当巨大。从解决具体民生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的角度来看,这样做是有积极意义的。但这种靠集中清理促进农民工工资兑付的做法,总让人觉得与形成常态的农民工工资兑付机制、与广大群众期盼的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真正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要靠监管部门严格依法行政,靠认真执行国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同时,也需要有关领导机关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促进改善民生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只要各级各部门都来关心农民工,多做些帮助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的事,相信社会将更和谐。
(据光明网 杨越/文201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