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农家顾问

种粮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有改变

全面推行种粮农民补贴

  为进一步严格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的管理,加快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全面推广对种粮农民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财政部日前修订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执行。此前执行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包括贯彻落实粮食直补及农资综合补贴政策、推进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农民补贴“一折通”或“一卡通”、向种粮农民兑付补贴资金、建立健全农户补贴数据旬报制度、加强对农户补贴发放的监管等相关工作经费。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确有困难的,报经财政部批准后,可按批准额度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仍有缺口的,地方政府负责及时足额筹措到位。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中央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根据年度工作情况适当安排。补助资金的分配,坚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同时兼顾非主产区。工作经费从粮食风险基金中的列支额度,按照需要和从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审批,地方不得突破中央财政批准的额度。《办法》规定,对工作经费中的中央补助资金,纳入中央对地方的粮食风险基金补助,一次性拨入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地方对下拨付必须经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地方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原则上要求通过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拨付。(孙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