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农业合作社的运行特点可概括为三点:
一是注重专业化生产。如畜牧业的奶牛和肉牛、肉猪和母猪、蛋鸡和肉鸡分别由不同的农场饲养;在花卉行业,一般花农只种植某一品种的花卉,温室规模1-2公顷的花农通常也只生产2-3个品种。合作社大多从事单一项目的生产服务,服务对象和内容较为集中,能够围绕单个品种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很好地指导农民合作生产。合作社与农民紧密联合的结果是形成了“四高”,即劳动生产率高、市场份额高、机械化程度高、外向型程度高。
二是注重加工、销售、配送能力的提升。在荷兰,合作社一般都有自己的仓库、加工厂、运输车队以及拍卖(销售)场所,农民能分享到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和销售环节近40%的利润。如1986年成立的阿斯米尔国际花卉拍卖行,为3000多个花农组成的新型国际合作社所有,年销售额达16亿欧元。这里,平均每天有2000万枝修剪好的花卉和200万株观赏植物通过拍卖行交易,纽约、东京等地的消费者第二天就可闻到荷兰鲜花的芳香,合作社因此赚取丰厚的服务利润。
三是注重建设合作金融业,支撑产业发展。加工、销售、配送能力的提升,需要金融业的强大支撑。由500多家独立合作信贷组织和一些合作社的金融信用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荷兰兰伯合作银行,可提供包括保险、租赁、投资、农产品国际贸易等在内各项金融服务。目前,荷兰农户贷款的90%来自兰伯合作银行。兰伯合作银行自身也得到了很好发展,现拥有1926个分支机构,本土雇员达5.5万人,已连续数年被《全球财经》杂志评为“最安全银行”。早在2003年,它的总资产已达到4033亿欧元,在全球银行中排名第31位。目前,兰伯合作银行的服务已向国际市场拓展,入股我国沈阳和杭州的农村合作银行。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