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18岁至28岁期间,为他投入的培养费要记账,10年后儿子需连本带利偿还。”近日,一篇名为《和将要十八周岁的儿子签的经济协议》的网帖在各大论坛走红。
该协议称:孩子18至28岁期间,父亲提供经济支持以保障其生活、学业开支,这些投入称为培养费。父亲详细记录每一笔费用,逢月底交由孩子核对并签字确认,每年的培养费还需按银行利率计息。孩子28岁以后经济应独立,并逐笔退还10年里的培养费和利息……
“没有人情味!该男子养孩子更像在投资,只图报恩。”有观点认为发帖者视子女为保障生活的工具,这种以金钱来驾驭亲情的做法让人感觉“冷冰冰的”。记者了解到,发帖人是湖北武汉一家企业的老板。他表示,儿子有时花钱大手大脚,不明白钱财来之不易。签订经济协议,一方面是为让孩子感受到父母供养的艰辛,同时也告诉他很多东西不是理所当然就能得到的。“当父母的可以无私为他付出,但进入社会后不是所有人都无条件地对他好,很多东西还需要自己争取。”他认为,这种教子方式虽然目前还不被大家理解,但它的确具有可行性,说不定以后会有不少家庭效仿。
(摘自《天府早报》房欣/文 200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