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

“骂死”邻居被判赔一万元

  黑龙江嫩江县居民吴某与何某是邻居。近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吴某心脏病发作当场死亡。法院判决,何某对吴某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据介绍,当天吴某等人在何家门口占道拉钢筋,何家认为其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经交涉无果,双方发生口角。何某情绪激动,用侮辱性言语攻击吴某,吴某患有心脏病,突然晕倒在地,当场死亡。事发后,吴某家人将何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的情况下,参与双方纠纷导致心脏病发作死亡,对此承担主要责任。何某用不当言辞进行攻击,对吴某引发心脏病死亡也有一定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判决何某赔偿吴某家属合理经济损失的20%,合计1.1万元。
(摘自《生活报》 200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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