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格查处了多年农村耕地非法占用之后,国土资源部首次把目光转向了土地储备制度中的腐败问题。
2009年10月10日是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汇总土地储备情况的最后期限,在时近一个月前下发的《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中,除了要求上报土地出让价款总额、建设用地总量等“常规动作”外,还特别要求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土地储备制度的防范腐败机制以及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国土资源部一并汇报。10月10日后,国土资源部将派出调研组到各地进行检查调研,其中亦包括土地储备领域的防范腐败机制及其具体运行情况。
据透露,关于土地储备“防腐”“反腐”,“通知”明确了几个检查的环节,其中包括收购——管 理——一 级 开发——出让链条上的决策主体、决策程序、价格确定等,重点是这些环节上防腐、反腐机制的设计运行情况。同时,国土资源部还要求各地方政府上报土地储备资金管理以及使用情况。这部分资金通常由地方财政拨款与银行信贷组成,数额不菲,因此其使用和日常管理是否平稳完善,意义非常。
(摘自《中国经营报》 李乐/文 200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