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纪委日前透露,10月底前,该市6000辆公务车将全部带“标”上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定不准用公车接送孩子或办私事、不准用公车旅游等。
类似的是湖北荆门市从今年6月开始,也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推行了公务车标识制度。憾的是,近年来各地的带“标”上路,总是多见开篇,难觅下文。
目前治理“公车私用”的顽症,各地大致探索出了两条路径:一是进行“车改”,二是贴车标。相比之下后者简单实用,但贵在落实。车标只能起到明示的作用,要想从根本上让公务人员摒弃特权思想,树立对公车权限的敬畏才是关键。给公务用车带“标”容易,在人们心中铭刻车“标”难。
公车带“标”上路毕竟是向“公车私用”动了刀子,笔者在为此叫好的同时,也盼望能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怎样让公车使用者绷紧“高压线”,让群众参与到对公车私用的监督中来,是保定市纪委下一步思考的重点。我们期待它不仅仅是“做给民众看”的宣传效果。
(摘自《广州日报》 2009年9月7日 张玉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