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猫头鹰还未卖掉 捕猎者先吃官司

野生动物不是可以随便抓的

  今年4月,衢州衢江区的王某、陈某商量着抓几只猫头鹰,用于王某治病。5月初,两人来到该区黄坛口里树源村附近的一座山上,用竹竿张网捕捉猫头鹰。5月19日,两人终于如愿以偿,逮到了3只猫头鹰和9只不知名的野鸟。看到这么多鸟,王某连当初想用猫头鹰治病的念头也没有了,马上提议拿到城里贩卖。
  当天上午,两人带着这些鸟,匆匆赶到柯城区北门一宾馆门口,正要卖出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抓获。经林业部门鉴定,这12只野生鸟中有3只猫头鹰、1只赤腹鹰,均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日前,王某、陈某被当地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相关连接:《刑法》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徐伟清 晓锋 蓝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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