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2版:浙江畜牧兽医

勤监测 常评估 快处置 善预警

杭州监控动物疫病很严密

  近日,杭州市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动物疫病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完善四项机制,全面提高动物疫病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疫病监测机制。在已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立体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对监测频率作了更严格的要求,出省畜禽要每批监测;种畜禽场每年监测不少于3次;规模畜禽场、专业户、养殖小区(畜牧小区)每年监测不少于2次;乡镇每年轮测不少于1次;发生过重大动物疫情的养殖场每年不少于4次;屠宰场、交易市场等重点环节要长期持续抽样。
  二是建立完善疫病免疫评估机制。主要是三方面:出境畜禽监测方面,动物检疫员受理检疫申报时,必须核查近一个月内相关批次畜禽免疫抗体检测报告;无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的或抗体监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许调运。
  辖区监测方面,免疫合格率低于60%的养殖场,场所监管责任人应赴现场详细调查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其作为重点场所连续监测;免疫合格率为零的场点,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要亲自调查,下达书面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将其列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的重点场所。辖区内季度免疫合格率低于60%的,启动辖区畜禽“免疫周活动”活动,全面开展不合格畜禽集中补免;低于50%的,要分析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向当地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和杭州市防指办报告,组织人员开展辖区内所有畜禽的集中免疫、疫情排查和消毒灭源工作。
  市级监管方面,飞行监测合格率低于70%或对比监测吻合率在70%以下的,由杭州市畜牧兽医局进行风险预警,实行连续飞行抽查或对比监测,督促落实整改;对连续2个月低于60%以下的,由杭州市防指办下发督办单;连续3个月没有明显好转的,由杭州市防指办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并作为市防指办防疫督查的重点区县。
  三是建立完善疫情调查和处置机制。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程序开展工作,并在调查结束后,立即形成书面报告,按规定报告相应部门。同时,每月设定一个疫情调查日,坚持每月开展一次防疫巡查、定点调查和样本采集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疫情评估预警机制。每季度、半年、全年对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和防疫巡查、流行性病学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同时,要求建立规模场免疫程序审查备案制度,对辖区内规模场免疫程序实施年度备案。加大对不合格场所各项整改措施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对免疫监测不合格的场(户),坚决停止出具检疫证明,直至整改到位;对拒绝免疫或只领苗不免疫、免疫监测为零的场点,暂停年度畜牧兽医扶持项目申报,对已申报场点,实行一票否决制。
(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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