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林业

我省林改获司法保障

省高院出台司法支持意见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为林改提供司法保障。
  意见提出:对我省各地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出的各项改革创新措施,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要予以司法支持;对林权流转合同、协议,只要符合“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一般都应确认有效;对以林权抵押贷款的,只要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了抵押登记,对抵押权应当予以确认和保护。
  意见还强调了对林农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求注意保障林农享有的承包土地和必要的生活住房,防止农民丧失承包土地和基本生活住房;对借土地流转之名,收回、调整承包地的行为要依法制裁;对经济上有困难的林农,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意见的出台,对各级人民法院有效化解因利益失衡而导致的各类矛盾,保障各地在林改中出台的创新举措,规范和促进全省林改具有重要意义。
(沈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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