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电工触电身亡谁担责

  村民赵某家的电表坏了。第二天,赵某找同村的供电所电工蔡某修复。不料,蔡某在维修中因触电意外死亡。蔡某家属认为当天是赵某个人叫蔡某帮忙去修理,导致蔡某触电身亡,与赵某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蔡某家属将赵某推上被告席,索赔29万元。
  说法:从本案看,被告虽然直接要求蔡某修理电表,但双方之间未形成从属关系,且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事实,确认双方并非雇佣关系。鉴于原、被告均未能举证证明被告对于蔡某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可酌情由被告分担民事责任。判决被告赔偿给原告经济损失5.5万元。 (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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