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老农为捐遗体 劝说儿子三年

  一位年届七旬的农民,听说遗体可供医院做研究用,便决定死后将自己的遗体捐给社会。但受当地丧葬风俗的影响,其儿子一直不同意。经过三年的劝说,近日儿子终于同意了父亲的决定。
  田启刚今年69岁,是湖北恩施巴东县野三关大甘坪村六组人,生有两女一儿。“大概是7年前,我看到电视里说,遗体可作医学研究之用,一些病人也需要接受眼角膜等器官捐赠,但愿意捐遗体的人不多,医院很缺遗体”,于是,老田萌生了将自己的遗体捐赠给社会的想法,但按照当地习俗,人去世后要“入土为安”,老田的想法遭到了家人的反对。
  2006年,他写好申请书,找村委会与派出所开了相关证明,然后找到医院,“医院工作人员告诉我,光我自己同意捐还不行,还要家属同意,要签订协议。”
  此时,田启刚的儿子已到广东打工,老田说,他经常给儿子发短信、打电话,做儿子的思想工作,三年后,儿子终于理解并支持他。随后,他又做通了两个女儿和老伴的工作。7月2日,田启刚与医院签订了捐赠协议,“我将遗体捐赠给社会,也算是对社会作一点贡献。”
(摘自《恩施晚报》 陈千恩/文 200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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