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凤珍(化名)是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某村的一位农妇。1999年,她与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了十年的承包养殖合同。
今年春节刚过,她与村委会续签了5年的鱼塘承包合同,由徐凤珍承包村里的两个鱼塘,面积达9.83亩。
徐凤珍承包的鱼塘附近是江苏省苏州市所辖吴江市的盛泽镇,镇上几家纺织印染厂的工业废水,直排河中;再加上鱼塘发包村为灌溉农田,在此修了一座水闸,水一满,污水就会漫入鱼塘,这也成了徐凤珍挥之不去的心病。
今年3月28日,徐凤珍像往常一样来到鱼塘给鱼儿喂食。她蹲下身一看:塘边的水草里,三三两两地躺着十几条露着白肚皮的死鱼。再往塘里看,她还发现塘水有些发黑,水面上还隐隐飘浮着一层油膜。
徐凤珍心急火燎地从鱼药店里买来漂白粉和鱼药施救。然而,鱼群争先恐后地浮上水面,抬头望去,满塘是白晃晃一片。
对簿公堂
徐凤珍一下子懵了,情急之下她向嘉兴市环保部门求援,请求对承包的鱼塘、鱼塘旁的污水进行抽样检测。
检测报告显示,鱼塘中的水,均有非离子氨,且化学耗氧量严重超标。秀洲区渔政站也作出渔业水域污染死鱼鉴定书。渔政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测和旁证材料确定,这次污水事件导致成鱼3740斤(其中甲鱼40公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万元。
3月31日,徐凤珍一纸诉状递到了秀洲区人民法院,将秀州区水利水电管理站推上了被告席,同时将盛泽镇几家纺织印染厂及某村委会列为共同被告。
法庭激辩
4月10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徐凤珍认为,这全是污水惹的祸,请求法庭令三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修建用来灌溉农田、造福乡里的农业基础设施也有错?某村村委会自然愤愤不平。
秀州区水利水电站更是大叫其苦。他们辩道:水电管理站既不是水闸的设计者,更不是建设者和管理者,既没有收过任何管理费,也没有强行关闭过水闸。因此,要其赔偿理由不充分。
法院审理认为:某村委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修建堵水闸,经常关闭堵水闸,致使流经鱼塘边的污水浸入徐凤珍的鱼塘内,造成鲜鱼中毒死亡。污水源头是盛泽镇的3家印染厂,应承担主要责任。水电部门不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某村村委会与盛泽镇3家印染厂共同赔偿徐凤珍经济损失8万元,其中印染厂承担6万元。
(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