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外来人员落户浙江门槛更低

  本报讯 (记者 金茹)“《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置办居住地常住户口。”近日,《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再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提出取消流动人口暂住证制度,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为鼓励优秀外来人口落户浙江,草案参照了上海、深圳等地的做法,对持居住证达到一定年限的流动人口,允许其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以与户籍制度改革相衔接。同时,根据草案规定,外来人员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是: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居住满3年,有稳定工作,符合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则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据介绍,今后在浙江办理居住证,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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