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道德法制

“养老协议”能改吗

  王某的姑妈是名孤寡老人,为了安排自己的养老,她与王某的堂哥老王约定,由堂哥为她养老,她将来把房屋留给堂哥,两人还立下了字据。这两年来,老王对姑妈的态度逐渐恶劣,也未真正尽到赡养责任。于是,姑妈想让王某来赡养她。但老王却以立了字据为由不同意再改。那么,立了字据的协议能改吗?
  说法:我国《继承法》第21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按照规定,王某的姑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而后,再跟王某签订新的协议。
(安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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