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浙江林业

五棵山核桃树的“诉说”

——我省首次成功调处跨省山林纠纷案纪实

  我们是生活在临安与安徽宁国交界山头上的五棵普通山核桃树。怎么也想不到,一向默默无闻的我们,近一、二年颇受人关注,特别是今年1月5日那天,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站长陈凤学,会同浙皖两省林业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的领导,一起赶到临安,为我们找到“娘家”作见证。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我们属于谁
  近10多年来,年货市场上山核桃价格不断上涨,我们的身价也被看好。话说1996年,浙江省临安市大峡谷镇华川村的黄维林和陈成林,从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龙川外塘组李红星、凌林生处承包了一片山核桃林,承包期为10年。这其中就有我们五兄弟。
  2006年底,黄、陈2人的承包到期了,他们想继续承包,但又想少付承包金,我们的“娘家”宁国人不同意了,转而将我们转包给了同是华川村的陈松主。2007年6月底,快到山核桃收获时节,黄、陈2人便想占有其中的5棵山核桃树,也就是我们。强调这5棵山核桃树是华川村集体分山到户后遗留下来的,本来就不属于宁国人。宁国人感到很气愤,第二任承包者陈松主也希望能把这块山核桃林的界址搞搞清楚,免得日后扯不断、理不清,便和李红星、凌林生一起,把这件事反映到了大峡谷镇政府。
  大峡谷镇综治办主任许建国接待了他们。据许建国回忆,当时他了解了事情原委后,让他们先回去,待镇里实地了解情况后再作了断。2007年8月14日,大峡谷镇、华川村干部和黄、陈2人实地查看了这片林地,并拿出林权证作对照。他们结合华川村和龙川外塘组的山核桃树树龄,当场判定,这5棵山核桃树属于龙川外塘组。
  2007年8月23日,两地政府部门领导会同当事人再次来到现场,双方从大局出发,坚持原则,定了山界。“我们属于谁”的争议也终于平息了。
  开头说的这么多人于1月5日来临安,就是再次来探望我们,看看处理“我们属于谁”的做法,是否可以介绍给更多的地方、更多的人,使有与我们同样遭遇的也能像我们一样,从此安享太平。

这种事情还不少
  另一起刚得到圆满解决的山林纠纷案也与临安、宁国有关。
  那是1998年,临安岛石镇茶亭村村民周新主在承包安徽宁国市南极乡龙川村石基坞组的插花山时发现,同村村民胡爱芝把属于石基坞组的15平方米的林地给占了,准备在山场上建房。于是,双方发生纠纷,互不相让,械斗一触即发。
  随后,在省、市山林纠纷调处办,镇、村干部的多次调解下,于去年6月,重新界定了插花山山界,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其实,因山林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据省林业厅政法处处长吴晓平介绍,2008年,我省共调处林地纠纷506起,涉及林地面积2万亩。目前,由历史遗留下来、尚未得到调处的省际纠纷有96起。吴晓平说,省际纠纷调处难度一直较大。上面两起省际纠纷的圆满解决,自我省改革开放以来还是首次,它开启了我省解决省际纠纷新的一页。
他们是这样帮我们的
  许建国说:“土地和山林的权属是个敏感问题,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上升为群体性械斗,那事情就大了。解决这类问题多数靠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劝解。否则,后遗症不少。”
  华川村村支书黄学民说:“处理这样的事情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由着人横行霸道。”
  岛石镇政府综治办主任汪位洲则认为:“以前,一些村民因为林权问题经常发生纠纷,甚至斗殴。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严重后果。我们镇干部最主要的是做好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并且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靠群众,在此基础上,促进争议的圆满解决。”(记录人:本报记者 曹丽娟 见习记者 程益新)
■记者手记:
  在这次浙皖省际山林纠纷调解协议签订仪式上,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站长陈凤学说,这两起省际争议的成功解决,为全国开展调处省际林权争议试点起到了示范,提供了很好的经验。他说,做好林权争议工作,要重排查、重调处。对于已经解决的林权争议,要建立定期回访制度,避免出现反弹。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和减少重大省际林权争议突发事件的发生。
  实践证明,山权林权争议发生在基层,解决争议也要依靠基层。乡镇林业站建在农村,服务农民,对当地的山情、林情、社情比较了解,各地在调处林权争议中,要充分发挥林业工作站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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