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小平) 未来四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所占份额会越来越大。如何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加快推进我省农机化发展?日前,到2012年的浙江农机化发展规划在杭州通过专家论证,为此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尤其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我省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升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农机科技创新为动力,稳步推进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但目前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比如综合机械化水平还不高,农机结构还不够优化,农机与农艺配套还局限于粮油产业,等等。
规划提出了到2012年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总体目标: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水稻机插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油菜机械化收获水平达到10%;建成特色主导产业机械化示范基地100个;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成全国和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15个;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租赁服务公司、农机维修中心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300家;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力争全省90%以上的市、县(市、区)建立农机消费维权监督站;农机动态监管手段进一步强化,全省90%的市、县(市、区)建立公安驻农机联络室。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该规划提出,今后一段时间,我省将把农业机械化与建设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联系起来,把农机制造与推广应用联结起来,着力提高农机共同利用效率和机械化综合水平。
在由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厅联合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上,专家组认为,该规划强调发展设施农业,着重提高粮油和农业十大主导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以示范基地、示范区和项目建设为载体,以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和中介服务组织等经济主体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农机标准化、服务社会化和“平安农机”建设,体现了浙江农业特点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可行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