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绍兴县老农月月领取养老金

  本报讯 (通讯员 钟伟) 农民年纪大了,干不动农活了,要是能像城镇职工一样按月领取退休金,该有多好!农民们的这一梦想,在绍兴县成了活生生的现实。每月10日,该县兰亭镇娄宫村84岁的潘五一老人和其他年满60岁的被征地农民一样,可以拿到245元的养老金。
  从2003年10月开始,绍兴县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基本解决了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今年2月,该县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至今年11月,全县41379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由22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45元。
  从2008年开始,该县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一次性缴费至75周岁,从参保次月起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养老保险金。未参加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的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生活补助50元。目前,绍兴县有88114人参加农村老年居民养老保障或享受生活补助,今年养老保障金和生活补助费已全部发放到位。
  为实施这一农民“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制度,绍兴县财政一年需支出6000万元,今后每年还将以一定比例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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