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小平 通讯员余文胜) 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题中之义和基本前提。如何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农机生产安全,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农业厅、省公安厅日前在瑞安联合召开全省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建设现场会,强调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我省独创的警农合作机制,加快建设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为全省农村交通建设一条“平安路”。省农业厅副厅长赵兴泉、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兴军参加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尤其是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使原来由农机部门受委托独立承担的拖拉机源头静态管理与路面动态管理被“拦腰”分离,农机部门原本比较完整的路检路查队失去了作用,而公安交管部门因警力不足,对农机安全管理力不从心(我省1214个乡镇,目前只建有227个乡镇交警中队),结果使一些农村道路交通尤其是偏远山区的拖拉机交通监管几乎成为“盲区”,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增加,事故率明显上升。
2005年以来,我省各地农业(农机)、公安部门遵循“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机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自2005年3月安吉县成立首个公安局驻农业局联络室以来,全省已相继建立了56个公安驻农机交通安全管理警务室(站)、联络室,累计查处以拖拉机为主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4万余起,有效遏制了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促进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今年1-11月,我省共发生农村道路交通事故6526起,死亡1544人,其中,涉及拖拉机事故1336起,死亡345人,同比分别下降26.63%和22.12%。
为建立警农合作长效机制,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省农业厅、省公安厅近日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公安驻农机警务联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机)、公安部门要把警务联络室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推动警务联络室健康发展。已建立警务室的,要进一步巩固提升,规范运作,发挥作用,并探索建立向乡镇延伸机制;尚未建立警务室的,要积极筹划,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