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陈卫梁)日前,省委出台《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到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连日来,我省各级农技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认真学习、热烈讨论,信心倍增、干劲十足,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为“三农”工作作出新贡献。
义乌市苏溪镇副镇长徐宏文是一位长期从事“三农”工作的农村基层干部。近年来,该镇积极探索流转方式,目前2.2万亩耕地中已有50%以上土地进行了流转。徐宏文在学习《实施意见》以后,信心满怀地对记者说:“意见中提到‘要对长期流出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给予优惠政策,对流入土地承包经营权规模较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等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意味着不管是农民流出土地还是种养大户流入土地都将更有政策保障。这进一步激发了双方对土地流转的热情,对推进规模经营意义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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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农业局农作站站长卢王印通过互联网阅读了《实施意见》。他说:“意见中提出要‘健全省、市、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及分中心,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制度’,我觉得非常必要。责任农技员担当的就是一个农民‘保姆’的角色,有了农技推广中心,村民们有什么问题有地方解决,农技专家也能发挥作用,这对提高为农服务的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
《实施意见》一公布,全国种粮大户、龙游县小南海镇圩塘朱村村民傅献军在第一时间购买报纸,仔细读起来。他把“完善粮油生产直接补贴政策、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这句话抄录在自己的《种粮日记》上。他喜滋滋地对记者说:“国家把粮食安全放在这么重要的位置,种粮补贴肯定会继续增加,这让我们种粮人更有信心了。”他打算明年继续扩大种植规模,进一步搞好粮食生产。
嘉善县洪溪镇洪溪村党支部书记陈俐勤对《实施意见》中提出的“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财政支农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这句话非常感兴趣。她说,目前村里很多村民都想发展养殖产业,但由于缺少启动资金,项目迟迟不能启动。“公共财政能帮助农民拿到小额贷款的话,很多农民就可以自主创业了,那对农民来说当然大有好处。”
永嘉县桥下镇方岙村村民章光国是当地一位畜禽养殖专业大户,但每次贩销户上门收购鸡鸭时,通往村里的道路不太好走,下雨天走路还会沾上一身泥土。得知《实施意见》中有“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时,他显得格外兴奋,“如果把村里的道路造好了,大家进出将会更加方便,整个村的环境面貌会大有改善,到时候大家发展养殖业的信心会更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