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浙江畜牧兽医

淳安

强化农村养犬管理

  淳安县政府办公室日前就加强农村养犬管理工作发出通知,规定农业、工商、卫生及各乡镇政府的职责,明确农村养犬户必须实行圈养或拴养,必须对犬只进行接种免疫,领取“动物免疫证”,每年接种免疫一次。凡未接种狂犬病疫苗,无免疫标识的犬只以及未实行拴养或圈养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予以捕杀。动物防疫机构要向社会公布定点免疫接种的地点、时间,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预防接种情况,并定期上门查漏补针。 (程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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