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文摘周刊

40万怃恤金的幕后隐情

  40万元抚恤弱妻幼子
  2008年3月6日晚上9点多,广东深圳南山区双景路上,忽然,一个女青年一边大喊“抓贼”,一边拼命追赶前方骑自行车的歹徒。听到女青年的呼救声,路边公厕跑出一个男青年,立即循声朝着歹徒的方向追了过去。
  当男青年将要制服歹徒时,突然又出现一个歹徒,对着男青年狠狠地刺了一刀……
  因伤势过重,男青年抢救无效于当晚牺牲。人们很快查明,他叫姚春明,是东莞天天饮食店的老板。姚春明的妻子刘爱月闻讯后几乎哭晕过去。
  姚春明与妻子是广东省龙川县人,出来打工已经5年。姚春明一直做厨师,因为他勤奋钻研厨艺,在艰难打拼之下,他们经营的小饭店终于开业了。哪知他们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却遭到了晴天霹雳。
  姚春明的葬礼结束后,当地领导和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特地到姚春明家看望刘爱月和她8岁的孩子,并告诉她,按照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相关规定,姚春明将到表彰,家属也可得到最高40万元的抚恤金。
  2008年4月20日,见义勇为基金会郑重地将40万元奖励给了刘爱月。
  英雄背后另有隐情
  2008年4月25日上午,刘爱月正在整理账务,突然手机响了,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姐,我叫王琼,是你丈夫那天帮助的女青年。我想和您谈谈。”
  刘爱月万万没有想到,这次见面竟让她知道了一个惊人的事实。王琼告诉她,自己与姚春明其实是情人关系。姚春明当时是为了帮她夺回被抢的包,并拿出姚春明给她写的信以及两人的亲密合影。
  姚春明死后,本来王琼准备将这段感情彻底理葬,可当她得知,姚春明的妻子获得了40万元奖励时,心理顿时失去了平衡,于是,她找到了刘爱月,向她彻底摊牌。“姐姐,有一个事实我得告诉你,姚春明是为我夺包才死的,一旦被外界知道,他见义勇为的性质就变了,所有的奖金和荣誉全部泡汤。如今他死了,我同样是受害者,那份抚恤金也该有我的一份。我给你3天时间,如果不答应,别怪我不客气。”王琼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刘爱月回家后气得大哭一场。可当她冷静下来,不得不把王琼的话反复考虑。
  血案终结尴尬故事
  3天的期限很快就到了,刘爱月不得不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向银行。可当她要取款时,又犹豫了。自己也许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凭什么要分一半给她?于是,她又打通了王琼的电话,说:“真是不巧,老家刚来电话,我的婆婆因为悲伤过度,得了肾衰竭,在广州住院了,换肾需要30万元,我这钱得先给婆婆治病啊!”
  王琼不相信说:“你不要耍花招,我再给你一星期的时间,否则我立即去揭发。”
  接下来的日子里,刘爱月如热锅上的蚂蚁,惶惶不安。眼看付款的日子就到了,走投无路的她想: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杀了这个贱人!2008年5月3日,刘爱月约王琼晚上8点在公园门口见面。
  当晚8点多,在公园僻静处,刘爱月看到王琼手里丈夫的情书和照片后,她也将银行卡拿出来。正当王琼用手机查询卡内金额时,刘爱月用早已准备好的榔头向王琼头上砸去。刘爱月打死王琼后,将尸体拖入一个废弃的下水道里……
  刘爱月自以为做得滴水不漏,但这件杀人弃尸案很快被东莞警方侦破。5月10日,刘爱月以涉嫌杀人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北隅派出所拘捕,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摘自《婚姻与家庭》秋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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