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村民郑某伙同他人窜至某林场内盗割电缆线1700余米,价值8000元。当晚,郑某叫来邻居李某,要其帮忙运点东西。李某驾车赶到案发地后,明白这些电缆线是郑某等人盗窃的。但他想,这些东西虽是赃物,但我不装、不卸、不要运费,只是义务帮助运输,谁也管不着。后来他却被法院判了刑。
说法:转移赃物罪,指的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行为。刑法第312条规定,构成赃物转移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李某明知电缆线是盗割的,却错误地认为只是义务帮忙,不能正确分辩罪与非罪,法院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张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