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奔小康的决策,绍兴市把经济薄弱村整转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两项民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绍兴市把2007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确定为经济薄弱村,把家庭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确定为低收入农户,目前全市有经济薄弱村44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18.4%;低收入农户6.67万户、13.2万人,分别占农村总户数和总人口的5.1%、4.4%,其中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户有3.86万户、6.69万人。并根据低收入农户7类不同致贫原因和13种帮扶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帮扶和分阶段实施的办法。
第一阶段,到今年底,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户按规定全部纳入“低保”,2501-4000元的低收入农户增收幅度达到15%以上,消除集体经济1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第二阶段,到2010年,人均收入3500元以下的农户纳入“低保”,2007年人均收入2501-4000元的农户60%以上人均收入超过6000元,基本消除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行政村。第三阶段,到2012元,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的农户纳入“低保”,2007年人均收入2501-4000元的农户80%以上人均收入超过6000元,力争基本消除经济薄弱村。
为此,该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建立县与县之间的帮扶协作关系、开展“百个部门结对帮抚百个经济薄弱村奔小康”活动等政策意见。各县(市、区)上下联动,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意见和行动计划。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新增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各县(市、区)今年共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7亿元,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经济、补助经济薄弱村运行经费,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农业、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等项目的补助。同时,还采取担保、贴息、补差等方法,为低收入农户提供信贷服务。诸暨、上虞、嵊州还专门建立了欠发达乡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发展基金。该市还积极创新帮扶机制。建立了县与县、经济强镇与欠发达乡镇的帮扶协作关系,开展了“百个市级部门(单位)联系百个经济薄弱村、千家工商企业与千个村建立和谐村企关系、万名干部结对万户低收入农户”的“百千万”工程。如嵊州市建立了欠发达村“一村一法一部门”和低收入农户“一户一策一结对”的帮扶制度;新昌县建立了领导干部“联一帮一”、部门单位“包一扶一”、一般干部“联户帮扶”、农技专家“指导咨询”、工商企业“联村助推”等5项帮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