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我省将实施八大行动

帮扶百万低收入农户

  本报讯 (记者 徐碧芳)我省将实施产业开发帮扶、培训就业帮扶、下山搬迁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救助覆盖、区域协作促进、金融服务支持、社会援助八大行动,帮扶全省百万低收入农户在今后五年奔小康。这是记者从日前在杭召开的全省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到会讲话,副省长茅临生主持会议。
  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是我省在全面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后,着眼于提高低收入农户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而开展的新一轮农村扶贫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其中内容之一。“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主要帮扶对象是全省2007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户,共111万户、271万人。将通过实施产业开发帮扶等八大行动,到2012年,实现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70%以上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所有县(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500元以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教育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医疗救助全面覆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农户,住房救助全面覆盖低收入农户中的困难群众,低收入农户子女普遍接受免缴学费的职业高中教育,低收入农户的人均教育、医疗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基本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水平;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实现非农就业或从事产业化经营的特色农业;下山搬迁每年5万人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农户基本实现搬迁;低收入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不搬迁的村通村公路全面硬化,特色农业基地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欠发达地区安全卫生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5%;集体经济收入万元以下村的运行经费和干部报酬普遍得到保障等。
  夏宝龙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全面惠及、户户受益,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坚持分类指导、分户决策,坚持户为基础、整体推进,坚持城乡互促、区域联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原则,在继承和发扬过去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实际,创新思路,大胆实践,扎实有效地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
  茅临生要求,各地要抓紧制定县级实施规划,大力加强职能扶贫,切实抓好结对帮扶。
  (详细报道将刊于7月9日本报《浙江新农村》专版,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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