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农民信箱

村级组织应“精兵简政”

  编辑同志:
  时下,正值村级换届后的配套组织建设时期,许多村民反映,村级组织编制过大,增加了农民负担,应该减员。笔者认为村民的反映在理。
  农村干部“精兵简政”减轻了农民的负担。现在村级组织一般设有党支部、村委会、经联社以及团、民、妇、治安、调解等其它配套组织,这样一来,村级干部就需10人左右。而每个村干部的年误工工资等支出一般在1000至3000元左右,对于一个800余人的村来说,每个农民的负担在40元上下。如采取兼职的方法,干部人数可减少3至5人,每个农民的负担可减少10至20元左右。如磐安县新渥镇宅口村有484户、1440人,实行村干部兼职后,干部仅有7人,但村级工作却搞得有声有色,是省、市、县的先进、示范村。
  农村干部兼职也有利于工作。农村土地延包后,农民对自家的生产是尽心尽责的,村干部过多作用不大,在工作中还容易出现人浮于事、推诿扯皮的现象。实行兼职后,可增强干部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磐安县新渥镇政府 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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