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版:文摘周刊

对食品安全法的三个期待

  《食品安全法(草案)》正在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反响之热烈可从意见反馈中窥见一斑。笔者对这部与我们渐行渐近的法律有三个热烈期待。
  一是期待这部法律在可操作性上更强些。我国国情特殊,应在基本概念的法律厘定、法律适用范围和自由裁量权限设定等方面考虑得周全一些。因此,在法律出台前花费的精力要大些再大些,尽可能避免出台后的法律“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二是期待这部法律在监管效果上更好些。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体制。期待这部法律能适当减少食品安全监督主体,或者能够探索出更为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有效降低法律成本、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和效果最大化。
  三是期待这部法律在维权成本上更低些。食品消费投诉最大的困难在于取证难,食用农产品投诉取证尤其困难。同时,高昂的鉴定费用和烦琐的程序也令消费者望而却步。期待《食品安全法》在降低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上有更大作为。(摘自《农民日报》 赵广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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