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综合新闻

黄腹角雉非野味酒店业主救国宝

  •   本报讯(通讯员 林小勇 毛晓鹏) 近日,在泰顺,一只受过伤的黄腹角雉幸而得到好心人的救助,“国宝”才免于成为人们口中的野味。
      救下这只黄腹角雉的是泰顺县司前镇一名酒店业主。前两天,叶安去买菜时,发现菜场旁围了很多人。走近一看,原来一名来自景宁的老农在兜售一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名字的“山鸡”。叶安发现,这只“山鸡”虽然一只脚受了点伤,但非常美丽。他最终以260元钱买下了这只“山鸡”。回到家,叶安把“山鸡”拿给熟知鸟类知识的父亲看,随后又联系了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科科长雷祖培。经过鉴定,确定它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腹角雉,目前国内资源估计量仅5000多只,被列入《世界雉类保护行动计划》,堪称国宝。“贩卖黄腹角雉的后果很严重。”雷祖培说,非法捕杀一只黄腹角雉,即构成刑事立案标准。犯非法捕杀国家珍稀重点保护动物罪的,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这只黄腹角雉还在乌岩岭保护区内一间特殊的房间里养伤,伤愈后将重回大自然。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黄腹角雉唯一保种基地和原产地人工繁殖基地。目前该保护区拥有黄腹角雉资源量约400只。
      为表彰叶安,保护区管理局给他颁发了奖金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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