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文摘周刊

实施农地流转补贴 “土地归农”渐进改革

  由中央财政为土地流转中出让土地的农户给予每亩30元的补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每亩再加补30元,以此鼓励更多的农地参与流转——这是今年民盟中央向政协提出的“关于实施农地流转补贴”的提案。
  按照提案规划,中央财政可以设立农地流转专项补贴资金,再加上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等额配套资金。按照流转土地占全国18亿亩耕地总数的大约10%计算,总共需要中央财政资金54亿元。如果在5年内,流转面积增加到5亿亩,需要中央支出150亿元。
  “该项补贴在实质上等于国家承担了一部分地租”,提案说。
  按照民盟的方案设计: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都要加强农地流转服务或管理的职能,乡镇一级要设置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与现有的土地管理所“一套人马,两个牌子”)。
  民盟中央的提案建议,农地的流转要有社区内部有限的原则;单个农户租入土地要有上限;对租用农地的农户要有严格的资格限定,要求其户主或家庭成员必须能正常地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而不允许仅仅从事管理活动;农地流转过程中不得改变其农业用途;支持工商企业参与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但不提倡直接租入农民土地,即使租入也不享受政府补贴;另外,为了防止共谋行为的发生,农民私下流转不享受补贴。
(摘自《21世纪经济报道》 腾晓萌/文)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