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关注森林”活动、推动森林城市和森林城镇建设,是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实际行动。浙江省“关注森林”活动已于日前拉开帷幕。今年我省“关注森林”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十项内容:
一是举行全省关注森林活动启动仪式,制定公布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评价指标》和《申报办法》,组织开展森林城市(城镇)创建活动;
二是支持杭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并尽力争取杭州市承办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
三是组织开展浙江省“省树省花”评选活动;
四是按照“创新创业、兴林富民”的要求,组织制定《浙江省珍贵树种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珍贵树种发展。
五是围绕生态省建设大局,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管护,开展效益监测,发布2007年浙江省重点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
六是结合绿化造林月活动,广泛宣传森林在应对气候变暖、缓解温室效应、发挥固碳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中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邀请知名专家,开展“森林减排增氧效能”的专题采访活动;
七是组织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开展“关注森林——保护鸟类”爱鸟周科普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理念;
八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深入研究增加森林植被、提高森林质量与防御自然灾害、减少地质灾害的内在关系,开展“森林防灾减灾作用”的专题调研,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步伐;
九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绿色家园”目标,编制《浙江省村庄绿化规划》,加大绿化示范村创建力度,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十是围绕“开展森林旅游、弘扬生态文明”这一主题,加强森林公园和生态道德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浙江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在全社会兴起增强生态意识、树立生态理念、倡导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的热潮。
作为“关注森林”活动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从今年起,组委会将每年组织开展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活动,命名“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不定期地举办城市森林论坛。目前,组委会已着手制定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标准将从森林生态文明、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生态保护三大方面提出具体指标。各地申报和确定森林城市(城镇)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申报办法》进行。 (张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