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通常认为,城市居住集中,易发火灾,损失大。事实上县乡村消防任务也不轻。柴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电线线路老化,火灾隐患相对较多;农村聚居往往比较分散,消防队距离火灾点路途遥远,往往贻误灭火时机;农村建筑缺乏统一规划,消防规划难以落实。
新农村建设,要把农村消防的“短腿”补上去。除了增加消防投入、改善消防设施外,农村防火还要探索适合农村的新路子。比如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在公安三基建设中建起105个驻村警务室,辖区内组建起村民义务消防队,配备简易消防车,教些简单的消防常识,一旦有火灾,可以实施自救,很多村屯杜绝了火灾。这就是一个务实的应急之策。总之,农村消防问题应该多想些办法。(摘自《人民日报》 何勇 孙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