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伟达) 11月13日,省“平安农机”示范单位认定小组前往江山市,对该市申报的5个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街道)和1个省级农机安全村分别进行了认定。工作人员先后深入各申报单位,看现场、看材料,查阅台账、档案,听取申报单位创建工作汇报,并与各申报单位负责人交流。这是我省认定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的一个镜头。从11月1日开始,我省组成了4个认定小组,陆续奔赴有关县(市、区)开展工作,按照“浙江省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浙江省省级平安农机示范村”建设评分标准,分别对40多个创建单位进行逐项打分和认定。
据悉,从2006年到2008年,我省将创建10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100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50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农机安全村)和1万个“平安农机”示范户。通过“十百千万”示范典型的建设,营造浓厚的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上牌率和持证率达到80%以上,检审率达到85%以上;农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农机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机监理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明显下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下降5%;逐步构建起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督管理。去年,全省已建设并认定首批“省级农机安全示范村”30个,建成农机安全村956个,农机安全镇12个,平安农机示范户数2682个,为实现我省平安农机“十百千万”三年创建目标打响了第一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