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龙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对于我省农村来说,是一个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是一条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财产,可以分为动产、不动产两大类,动产如存款、证券、股票等等,不动产如房屋、土地、果树竹林、大型农机等等。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省越来越多的农民兄弟像台州路桥的农民一样,有了一定数量的动产和不动产,有了“拥有财产性收入”的物质基础和经济能力,有了“以财生财”的迫切愿望和初步经验。他们不仅要在“一亩三分”责任田里“多收三五斗”,也不仅靠替人或为自己打工“赚一份工资”,而是迎来了收入多元化的新格局,财产性收入成了农民增收的新期盼、新途径、新亮点。路桥农民今年1至9月财产性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3%,这是非常了不起的。
尊重和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写进了我们共和国的宪法;党的十七大报告又提出,要“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从宏观上、法律上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保障。但是,就极大多数农民兄弟来说,对金融理财毕竟知之甚少、涉足不多。现在,他们迫切希望理财专家下乡,通过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让理财知识进户,在财产性投入中学会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创业创新、规避风险,让自己的钱包更丰盈、生活更美好。